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企业申请出口产品退税提供结汇水单和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等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1]55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通知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1991年3月15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