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