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五飞机适用国产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2]97号

经研究决定,农五系列飞机适用《关于国产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2000]51号)的规定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其生产所需进口尚不能国产化的零部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具体范围另行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 技术支持 安宁慧祺商务服务中心
  •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杨家园68号2单元501室
  • 办公电话:0931-8478128
  • 传真:0931-8478128
  • 邮编:730030
  • Email:lizhiyong3000@163.com
  • QQ:394458258
  • 陇ICP备07002408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