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正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享受减征消费税车型的通知

财税[2005]108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吉利牌和豪情牌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209号)中,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享受减征消费税的车型豪情牌HQ6060E1更正为豪情牌HQ6360E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日

  • 技术支持 安宁慧祺商务服务中心
  • 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杨家园68号2单元501室
  • 办公电话:0931-8478128
  • 传真:0931-8478128
  • 邮编:730030
  • Email:lizhiyong3000@163.com
  • QQ:394458258
  • 陇ICP备07002408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