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2004]955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4号)

(通知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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