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
国税函[2004]955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4号)
(通知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