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7]123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4号)

(通知略)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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