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特定货物销售行为征收率的通知

国税发[1998]第122号

注释:全文废止。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通知略)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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